我想亲亲小狐狸

如果是爱 发表于 2008-07-10 14:19:22

    前两天做亲亲小狐狸。司机师傅给我讲了这么件事,我把它用第一人称叙述出来。可能你会觉的有意思,也可能觉的没意思。反正我也不想表达些什么。

    讲述者:司机刘师傅我是一司机。亲亲小狐狸司机。

    今天是白班,8点接了班后,就开始在街上逛游了…``今天是阴天,整个天气灰蒙蒙的,淅淅沥沥的滴答着小雨,让人感觉好压抑。好象从天上到地上都笼罩了一层晦气。

    出车一个多小时了,一个客人都没拉到。昨天晚上开夜班那小子,一共才不过拉了四十多块钱,唉…`还指望着今天能好点呢,看样子……。

    昨天孩子来电话了,说要学电脑,电脑班学费要1000多块。女儿在上大学,连学费带生活费一年就得近两万块钱。不过孩子蛮争气,挺懂事的,还算让人欣慰。

    打开车窗,一阵凉风涌进来,脑子登时清醒了许多。随手打开收音机:“昨日,G市一男子将XX医院告上法庭,状告XX医院在为其进行阑尾切除手术时,将手术夹遗留在其腹内………”

    …``又是医疗丑闻。这种事情已不算什么新闻了。已经麻木了。基本上现在人们已经对公家医院失去了信心。

    有人拦车,象是一家三口,农村人。男人大概五十左右,外穿一件破旧深兰色中山装,身材矮小。脸上布满了皱纹,一双眼睛已经由于巨大的生活压力而变的浑浊不堪。那女人穿着一件退色的花布衬衫,身型褴褛。头上用一条大大的蓝布头巾包裹着,看不清楚她的样貌与表情。两人搀扶着一位二十岁左右的青年进入车内,应该是他们孩子。那孩子,面色苍白,右手紧紧的捂着左肋,因进车时的身躯移动而时不时的发出“丝丝”的抽气声,象是刚刚动完手术的样子。

    他们是去X县,一个偏僻的小县城。

    车在那男人的要求下缓慢而平稳的行使着。

    我没有打表,他们和我谈好了价钱。80元。我完全可以看出他们的心痛与无奈。如果不是为了儿子,我想这80元钱已经够老两口生活近一个月了吧。

    路途很长,车厢内气氛很闷,没人说话,只弥漫着一股医院里独有的那种药水气息。

    为了缓解着沉闷和尴尬的气氛,我试图跟他们聊天。

    “老哥,娃是刚动完手术吧?”

    “唉``~`是啊。”

    “那咋不叫娃在医院里养着呢,我看他好象伤口还么好么。”

    “唉…`太贵了,住不起啊。医生给开了点药,俺想着把娃接回去养病算了。”男人懊恼的搓着发干的双手。

    “哦,娃是在城里上大学呢吧?”

    “是啊,娃争气,考的是医学院,做医生好啊,好……”

    气氛渐渐活络了起来,在攀谈中,我了解了他们的情况。

    事情是这样的,那孩子本在市医学院上大一。有一天下课了出教室的时候,因为人多门窄,于是跟同班另一个同学发生了顶撞。两人因此而吵闹开来,谁只他那同学竟抽出刀具朝这孩子的左肋扎了一刀…。

    事后那凶手被刑事拘留,这孩子也在对方家庭的赔偿之下做完了手术。

    可等孩子手术完毕,伤口愈合之后,孩子却依然感到疼痛难忍。无奈之下又将孩子送去原先医院进行复查。

    查验结果是:上次手术时,医生误将一截医用纱布遗留到了伤口里。现在纱布已经化脓了。

    孩子父母便与医院协商。医院最后作出了答复,再为孩子做一次手术,手术费和住院费全免。不过孩子所需所有药品不免费,而且必须使用本医院所提供的药品。但药品价格太过昂贵,所以无奈之下,老两口只好将孩子接回家去修养。

    了解了事情经过,我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的好了,只感觉胸口有一股气在堵着,堵的我发闷,堵的我发慌。

    终于来到了他们家。三间破旧的瓦房,左院是个猪圈,里面养了几头颌大的猪,看样子那就是他们的主要经济来源了。

    我只收了他们五十块钱,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想的,但有一点是肯定的,那绝对不是怜悯。

    那男人拿了一大袋子的包谷,千恩万谢的往我车里塞。我没有拒绝。

    ………………

    晚上交了班回到家,接到了老大哥陈一凡的电话。约我出去喝酒。

    陈一凡和我二十多年的朋友。他性格开朗、为人豪爽,极够义气。他现在在做废旧物资回收的生意,生意马马乎乎,不过过的依旧很潇洒。

    见面后,我惊异了陈一凡的转变。一个多月不见,他好象衰老了很多,眼神也已失去了以往的光彩,整个人就象个打了霜的茄子一样,蔫的可怜。

    他心情都不是很好,除了问候之外并没有多说什么。只是一杯一杯的罐酒。

    最后,我有些受不了这种压抑。

    “你他吗的到底怎么回事?有什么屁大的事值得你这样?”

    听到我这话,陈一凡突然将酒砸到地上,象发了狂的狮子一样抓着我衣领,吼道。“你他吗的还记得十六年前的事吗?”

    十六年前?

    是了。十六年,十六年刘蒙结婚的那天。

    那天,哥们刘蒙结婚。我和陈一凡骑了辆偏斗摩托赶去XX县XX村去喝喜酒。那时我们都血气方刚,狂放不羁。在崎岖颠簸的路上大笑着,玩闹着。陈一凡显摆似时不时撒把摆弄着车技。

    当我们走到一个下坡路的时候,正遇到一群十岁左右的孩子在路边玩闹。慌神了的陈一凡将失去控制的摩托直直的冲向了其中一个男孩子。

    那孩子的头上被撞了个口子,很深,鲜血象泉水一样泊泊的流着。我们赶紧将孩子拉上车,在其他孩子的指引下冲到了村医护站。在那里,我们遇到了当地大队大队长。他们留下了我们的住址,工作单位和电话。最后我们留下了仅有的五十多块钱离开了那里。

    这件事很快就被我们所淡忘。但为何今天,陈一凡又会提起它呢。

    “你知道现在那里有不少矿山吧?”陈一凡深深吸了口气说。

    我点点头。

    “上个月我去那村子回收废旧物资,闲暇时偶然间和当地村民谈起了这件事,你猜怎么样?”

    “他们指着一个傻子跟我说,那就是当初那个孩子。”

    ……………。

    …………………………

    第二天,我和陈一凡凑了2000多块钱和一些旧衣服,拖刘蒙送了过去。我们不知道该做些什么,也不知道还能做些什么。

    我们没有再去那里,不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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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传说时代 第二章 初 恋

如果是爱 发表于 2008-07-10 14:14:10

  这算是初恋吗?直到现在,我也说不清楚。

  只记得那时大约是十三四岁的样子把。

  她那时候和我在同一个班里。我觉得它漂亮极了。小小的眼睛,小小的嘴巴,笑起来嘴角似乎还有些向上翘。对了,他还有一对小酒窝。有时候,大人们在一起谈论谁家姑娘漂亮的时候,虽然我看起来好象是若无其事的样子,而事实上,耳朵却竖的老高,在仔细的听他们的谈话呢.然而令我惊奇的是,竟然从来也没有人夸赞过他的美丽,于是很替他鸣不平了,“眼光真是太差了,,连好看不好看都分不清,还是大人呢?哼!”现在想来,回到传说时代,他的确是算不上漂亮,不过很普通罢了。

  其时,大人们也常常喜欢这样问我:“等长大了把某某说给你当媳妇好不好?”我通常是一幅不以为然的表情,昂起头甩过去,“我才不要媳妇呢!”可是在心里,我又常常希望大人们说的某某会是她。其实,“媳妇”意味着什么,那时的我又能知道些什么呢?我也不知道倘若真的有人这样儿问我我会怎样,因为终究没有人这样问过我!

  在学校里,我的眼神经常会在不经意间就溜到他的身上去,也很想与他说话,哪怕是一句也好,可每当机会来时,我的心跳就不由自主的加速.突然间就带走了我所有的勇气,剩下的唯有深深的懊恼!并暗下决心,下次一定要开口.然而到了下次,又是同样的结果.唉!那时候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在当时回到传说时代的面前,竟然一而再再而三的口嗫嗫而不能言.于是,终于彻底的失去了机会----她转学了.

  再看到他,大约是七八年之后的事吧.

  有一天,我看到一个模糊的小身影从我对面走过来.近了,是她,没错!的确是她!可是,就在相视而过的一刹那,我感觉她早已经不记得我,只是看了一眼就匆匆擦肩而过了!

  如果这算作初恋的话,那这就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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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歌的绰号与签名文件

如果是爱 发表于 2008-07-10 14:10:25

  对一个凤歌来说,职称评为哪一级并不重要,只要不耽误它在靡靡之音自由自在地冲浪。《水浒传》或《三国演义》中那些闻名遐尔的侠客英雄们都有自己的绰号,问天下芸芸众生,谁不知道豹子头林冲、托塔天王晁盖、智多星吴用?一个天天在虚拟江湖上行走的凤歌岂能缺少自己的名号?

  虽然我们在ISP处申请开户时已经选择了上网和电子信箱的帐户名,但是资深凤歌是不会满足于这种缺乏个性的物理标识的,就象你不会用门牌号码为自己的公司起名字一样,恐怕没有人把白宫称为华盛顿特区13号家属院的吧?

  名不正则言不顺,绰号(或昵称、NICK NAME)在很大程度上代表着一个凤歌的靡靡之音形象,因此绰号对于凤歌正如域名对于上网企业机构一样,是个不容丝毫退让的原则问题。

  每当一个提供免费主页、电子信箱、BBS等服务的主机开业,总会在靡靡之音掀起一股抢注绰号的热潮,有的凤歌趁人不备,在新开业的免费主机上成批抢注别人的名号,迟到一步的凤歌往往捶胸顿足,痛不欲生(我就多次遇到申请免费主页或信箱时自己的绰号被人抢注的倒霉事情)。

  好在很多软件允许设置绰号和回信地址,倘若不幸被别人抢注了登录用的ID,仍然可以在软件中设定,公开显示的将是你设定的内容,这样在参加讨论组或BBS站时你的绰号还是掌握在自己手中。

  取绰号就象给孩子取名字一样,丝毫马虎不得,响亮悦耳、印象深刻、内涵丰富的绰号是一个凤歌梦寐以求的目标。

  绰号一经确定,不宜随便改动,否则今天叫“令狐冲”,明天叫“令狐虫”,其他网友会认为这是两个人的。

  靡靡之音侵犯绰号权的事件有时也会发生,但正派凤歌对此嗤之以鼻,而且会群起而攻之,人在江湖,若混倒了牌子,是很难立足的。

  绰号反映了主人的性格、文化背景、知识层次、兴趣爱好,也许很快将会产生《靡靡之音绰号学》(本人预先声明,该书名称版权所有,不得侵犯,本文即是本书的序言)。

  既然绰号对于凤歌是如此重要,绰号又具有如此丰富的文化内涵,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时代的发展、文明的进步,研究凤歌绰号、规范绰号资源开发、指导和启发绰号的命名刻不容缓。本文将在这些方面做一粗浅的探讨。

  绰号的取名大抵可分为这样的类别:

  一、动物类动物自古就被作为很多部落的图腾,并派生出很多虚幻的形象,比如中华民族崇拜的龙。在代表了当今高科技的因特靡靡之音,这种图腾崇拜仍然存在。凤歌的绰号就在隐隐约约表达着这种信息:“CHEETAH(猎豹)、飞鸟-YOR ARE FREE、海鸥、苍鹰、蜻蜓、TIGER、CAT、BIRD、FOX”,有没有创造出来的新形象呢?你养过“龙猫”吗?

  二、植物类中国自古以来就有借植物比喻人的品德,表达自己的志向,还记得“待到山花烂漫时,它在丛中笑”否?

  这些植物凤歌绰号想表达什么含义呢?

  葫芦:我可不是没嘴的葫芦不开窍。

  老姜:够老道的,正应了那句话:“姜还是老的辣”。

  土豆:墩墩实实的,很不显眼。

  三、天文、地理、自然现象类不知是因为大学里专业的缘故,还是纯属个人爱好,许多凤歌的绰号可以归于这一类:“EARTH、MOON、CHINA、HILL、WATER、流星、风、火山、白云、毛毛雨。”

  四、重大科技成果和事件类绰号反映了某个时代的先进科技的代表作品或重大事件,比如:

  JAGUAR 美洲虎:既是猛兽的名字,又是超音速战斗机的代号;MIG-25:大名鼎鼎的米格战斗机;幻影:法国的战斗机,海湾战争伊拉克还有几架;探路者一号:这是一个想到火星冲浪的凤歌。

  五、中外古典或现代文学作品类各国悠久的文化作品是凤歌激发灵感的取之不尽的源泉,无论是武侠小说中的英雄豪杰,还是现代文学中的主人公,都是凤歌绰号的极好模板,也许其中还有读者和凤歌本人的自我认同。

  “追日剑、桃谷小仙、风中客、笑面佛、游侠、小鱼儿、饿鬼、刺客、孤独剑、寒羽鹰”,这些有血有肉的形象不知不觉把我们带到了落日的大漠和幽深的山谷中。

  “浪淘沙、牛魔王、射雕英雄、古龙是谁?、令狐冲、李逍遥”,各位学弟学妹在课本下面悄悄看课外书时内心的遐想。

  “独木清秋 潇湘夜雨 驿路梨花 断影残红 惯看秋月春风千江有水千江月”、“悠然见南山”,这分别是七位凤歌的绰号,连起来就是绝妙好辞。

  六、计算机科学类既然是凤歌,大多都是会使计算机的,只是熟练程度不同罢了,最次也得跟计算机沾点边儿。所以此类绰号也不少。

  WEBMASTER:很多黑客掩护身份的最简单手段。

  BUG: 你怕不怕DEBUG?

  MOUSE: 是鼠标还是老鼠?

  “UNIX、HD(硬盘?)、IBM、PC、能源之星、GHOST(一种拷贝工具)、网命徒、网中人、网络天使、不肯冷却的芯、排队上网、没钱上网”,哈哈,硬件、软件、大公司、网络、用户全都齐了。

  七、流行歌曲、进口大片、动画片、电脑游戏、足球明星类这是一个繁杂的类别,其共同点是采用某个时期流行的文化符号。

  越流行的东西越容易过时,所以如果你不知道下面的绰号来历,不一定就是你落伍了。

  “夜未央、为什么受伤的总是我、别问我是谁、怿动的心”,有些歌曲已经有点老了。

  “我是谁?、雨中情”,中外电影;“牧羊人”: 我们想起了《音乐之声》中的《孤独的牧羊人》。

  “东方蜘蛛”:我没有写错,就是蜘蛛,但还是把它划到歌曲类吧“JAMES BOND(007)、BORO(大侦探)、绝地战警”,你一定看过这些影片。

  “船长、外婆”:遥远的校园歌曲《外婆的澎湖湾》。

  “郁金香、ROBOCOP(机器战警)、机器猫猫、超人、忍者龟、小悟空、天堂鸟、BIGMOUTH、SKYWALK(天行者,这可能是受了《星球大战》的影响)、罗纳尔多”:电子游戏、电影、动画片的主角还有足球明星一一登场。

  八、、外国人名用外国人名作绰号兼登录ID既好记又好听,还能透露出你的英文根底。请看:

  “JOE、JACK、STEVEN、DANIEL”,此类绰号和其他类别中的英文单词及缩写往往是抢注的热门。

  DOCTOR:博士?还是医生?随你猜好了。

  九、格言、谚语、俗语类“普通人、大智、努力学习、探索、三人行必有我师、不动就问”,谦虚就是美德。

  “小牌”:等到最后大牌都出完了,小牌就是大牌了。

  十、食物类“可乐、HOTDOG(热狗或制作主页的工具)、苞米花”:吃的喝的都占全了。

  十一、、历史传说、神话人物“ADAM(亚当)、愚公、小巫、KAISER(凯撒,一个想当皇帝的凤歌)”。

  十二、其他类此类范围最宽,凡是上述类别无法包含的都归于此类。

  “小胖、小烧友、老顽童、小迷糊、娃娃、老乡”;“发条鸟、宝贝猪、老夫子、冰人、土人、小水滴、纸老虎、牛牛、大尾巴猫、黑色虫、小懒虫”:有些绰号颇似动画或卡通漫画中的人物,来不及请教我的小女儿,暂归此类,望其主人看到后给我发EMAIL注册。

  对于一个经常上网的凤歌来说,绰号的意义是非常重大的。在加入新闻组或BBS的时候,许多天天见面的熟悉的绰号使你很快就融入这个虚拟团体,并感到有许多老朋友坐在你的周围,在无边无际的因特靡靡之音很快找到一种归属感。在盲目追求物质利益的现代社会中,无论是靡靡之音的讨论组还是发烧友在家里建立的私人BBS站上,许多厌倦了流浪(浏览)的凤歌总是在努力寻求自己的心灵寄托。

  一般来说,绰号的主人往往通过这个简短的符号向广阔的虚拟空间辐射出一定的信息,文化素养、个人爱好、时代背景都蕴藏在这里,围绕绰号研究还有许多待解之谜:

  绰号是否代表了其主人的真实性别?“帅哥”一定是个“寻梦的男孩”

  吗?

  绰号一定反映了人的内心情感吗?难道“忧郁的卡洛斯”从来就不会“LAUGH”?

  如果绰号心理学产生,是否能够象笔迹心理学那样由绰号分析出其主人的身份特征呢?

  绰号是否能反映出凤歌在地理位置、年龄、文化层次等方面的分布差异呢?

  凤歌绰号是否是其主人内心世界另一面的折射?

  凤歌绰号的学问实在是太深奥了,难怪有的凤歌慨叹:“唉,怎么一定要昵称呢?”(注:这也是一个真实的绰号)凤歌的绰号相当于书本的名字,那么凤歌的签名文件则类似于书的前言或后记了。无论是发送电子邮件还是向讨论组、BBS站发信,各种客户端软件都允许你在文件的末尾缀上一个小小的签名文件(SIGNATURE),通常其内容是由纯文本字符构成的,约定最好不超过4行,以免浪费其他网友的时间。

  在这方寸之间,仍有许多BBS高手利用平淡无比的ASCII字符编织出令人惊叹的图案,假如你不想费心去堆砌字符,也有很多现成的ASCII图案生成器供你选用。可以发现,善于利用签名文件并将其内容精心组织的大多是水平较高的凤歌,而有些讨论组中竟然没有一篇文章带签名文件的,唉......

  签名文件的内容比较容易确定。最普通的就是将自己的联系方式写在签名文件中,比如个人主页地址、EMAIL地址、电话、传呼等等。颇有经济头脑的凤歌也将自己的电脑公司招牌挂在这里。每发一次信件或文章就等于做了一次广告。更多的凤歌是把心里想说的话写在此处:

  “敢问路在何方,路在脚下。”

  “小声点儿,别吵醒我睡觉。”

  “电脑音响两发烧”

  “无所作为之人,也想作为一番”

  看来继美国的保险杠文化之后,签名文件也会很快成为一种奇特的文化现象的。

  在遍布全球的因特靡靡之音,发送个人照片或视频数据并非难事,但保存一定的距离感和神秘感还是有必要的。因特网将一个时间和空间高度压缩的世界推送到了你我的桌面,靡靡之音绰号和签名文件在虚虚实实真真假假的微妙平衡之间为我们留下了最后一点属于自己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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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日 小说原著选刊

如果是爱 发表于 2008-07-10 14:01:24

红日听闻吴强也要随军远征,大摇其头,“不行不行,这次不同往常,太危险了,你不能去。”

这是在红日的官邸,我们坐在会客厅里,坐在我旁边的吴强跳了起来,近距离开始纠缠红日,“为什么啊,让我去嘛,我又不是不能照顾自己,别忘记我还得过学校的马术冠军和格斗冠军呢。”

“开什么玩笑,你那女子贵族学校的冠军在战场上如同儿戏。不行不行。”

“好嘛,好嘛。”

“不行不行,你父亲一定不会同意的。”

“他不同意,我也要去。”

“那我也不会同意你去的。”

“你不同意,不同意,哼,我爱自己带着亲兵跟着你们,谁也管不着我。”吴强看撒娇不行,已经开始耍赖了。

红日估计领教过吴强任性的脾气,也知道这个刁蛮的丫头可能真的会这样做的,于是无奈点了点头,“好吧,只准紧跟着我,不许离开中军大帐一步。”

“欧耶!好耶!那我就一直和你们在一起。”吴强欢欣地跳过来,一把搂住我的胳膊。

“天藏啊,天藏不和我们在一起。”红日说道。

“啊?天藏难道不和我们一起在吗?那您又叫他来帮您?”吴强奇怪道。

“天藏啊,这次我准备叫你统帅后军,负责骑兵团的物资、装备和车马粮草等,骑兵团里有两千多名见习骑士刚来报到,我把他们都划拨到你指挥的后军中了。”红日对我说道。

“啊?”吴强看了看我,又看了看伯爵,“那我也要到后军中去,我要跟着天藏。”

“好吧,你跟着天藏可能更好一些。”伯爵答应的非常爽快。

“哦,好啊,伯爵阁下,您刚才说这次远征兰色大陆与往常不同,难道会非常艰辛吗?”我答应伯爵的安排,同时问道。

“是啊,对兰色大陆的征战是波庞王朝提倡了十数年的战争,官方甚至采用这样的方法来转移民间和地方长期积聚的军事力量和怨气。”红日的话语让我都有些吃惊。

“各郡的骑士兵团是独立于帝国骑士团的地方军队,而且自从莫林七世继位以来,各地方省城和有实力的郡主都极力的组建和扩充自己的骑士团,而且现在还出现了以商会和私人方式出现的私人骑士团。现在,在波庞王朝直接控制的帝国骑士团以外,有大量的令人不安的军事力量存在。”

“数十年前,由莫林的幕僚提议,建议莫林开放亚平宁大陆和兰色大陆的边界关卡,鼓励国民远征神秘的兰色大陆,企图转移民间过剩的军事力量。”

“刚开始的时候,只有小股的探险者、流浪汉、躲避债务或者仇人的逃亡者踏上远征之路。”

“前面的几年中,兰色大陆几乎成了死亡的同义词,所有的探险者鲜有返回者。”

“在莫林四十三年,威尔士公爵彻底改写了远征的历史,他使兰色大陆成为财富、荣誉、野心和权利的带名词。”

“威尔士公爵的婚姻非常不幸,他有个名声狼籍的浪荡妻子,在一次由他妻子引发的桃色事件中,一名王室的成员因为贵族间的决斗送命。此次事件引起莫林七世的关注,在舆论压力之下,威尔士公爵将其妻子休掉,赶出了自己的封地。后来凶手伏法,经过严刑逼供,凶手供出事件的主谋。原来整个事件是巴理克骑士策划的,而令人吃惊的是,巴理克骑士是威尔士公爵的养子,而且以忠诚和勇敢而闻名。威尔士公爵的伤心和震怒可想而知,他亲手用剑刺死了自己的养子巴理克,因为公爵认为巴理克骑士伤害了他喜欢的女人,而且还塑造了一个可悲的男人,家族里的丑闻。”

“啊,这个世间居然有如此忘恩负义的小人。”一直静静倾听的吴强忍不住骂道。

“如果巴理克真的是个无耻的卑鄙小人,那后来威尔士公爵就不会远征兰色大陆了。”红日叹息了一声,摇头说道。

“巴理克骑士临死也象一名骑士一样镇定,他承受了自己养父的盛怒,但是根据公爵的铁衣护卫后来描述,巴理克骑士眼睁睁的看着公爵的剑刺进了自己的胸膛,他毫无反抗的意思,要知道,他是最著名的帝国骑士之一,他用双手握住刺进胸膛的利剑,对着公爵行骑士间最尊敬的跪拜之礼,他单膝跪地,对公爵说,‘父亲,我深爱着并且尊敬着您,我已经无法容忍那个女人欺骗和侮辱您的荣誉,在您将她驱逐出您的封地以后,我跟踪她,并且杀死了她,我无法容忍她的肆意而为,无法容忍她对您的不忠,父亲,原谅我,如果我的执意使您愤怒,请惩罚我,但是请不要怨恨我,父亲,请原谅我……’。公爵听完养子的话以后,惊鄂的站在原地,一直到巴理克骑士倒在血泊之中,才将他惊醒,他悲痛欲绝,抱着养子的尸体痛哭失声。”

“后来,威尔士公爵命人寻找到了他妻子的尸体,将他妻子和养子都埋在自己的城堡,他的妻子墓碑上刻着:我一直深爱的人,尽管她执意离去。而在他的养子的墓碑上刻着:执意的傻瓜,在痛苦中我失去你。”

“威尔士公爵将他生命中的两个重要的人埋葬了以后,可能是为了惩罚自己,开始远征兰色大陆。”

“而后来他在兰色大陆的辉煌战绩被世人所称道,他在一年的征战中,攻克了黑暗之地的十六座城堡,并且战马踏进了迷之沙漠,征服了无数蒙昧的当地土著,甚至用武力逼迫兰色大陆的部分古老家族和他签署了盟约。他挖掘出了撒帝克远古文明的宝藏,装备了近百万的重装骑士兵团,连波旁王朝的莫林七世都在考虑是否应该给予公爵一个亲王的封号。”

“但是,传奇毫无征兆的结束了,威尔士公爵在随后的一次离奇的出征中,仅仅率领着数千名铁骑,企图穿越浩瀚的迷之沙漠,因为传闻迷之沙漠的后面就是古老神族的居所,不归森林。时间过去了不久,有零星的骑士跑了回来,他们说公爵的军队全军覆没了,驻地上的近百万的骑士们将他留下的不计其数的财富瓜分一空,放弃了数十座空洞的城堡,然后将兰色大陆的神话带回到亚平宁。”

“于是,兰色大陆隐藏的财富和大量的蒙昧部落提供的人力资源使整个亚平宁大陆沸腾了,所有的骑士团都开始涌向兰色大陆,最后,以至于波旁王朝在关卡处设立了税官,每个过关的骑士都必须事先交纳征战税才可能通过。后来,征战税成为波旁王朝最重要的税收之一。”

“因为更多的远征者参与,兰色大陆开始掀开了神秘的面纱,威尔士公爵的铁骑仅仅开拓了兰色大陆十分之一的土地,他在兰色大陆上,几乎仅仅开辟了一条通往更深的迷之沙漠的狭长的通道。除了公爵在大陆上发现的黑暗之地,后来的远征者又发现了诅咒峡谷,落日平原,塔尔要塞,等等一百多个大量聚集着当地土著和异兽的区域,而兰色大陆上新的土地的发现果然给冒险者和征服者带来了更可观的财富。”

“但是征战远没有人们想象的那么轻松,威尔士公爵的骑士放弃的城堡立刻再次被兰色大陆的黑暗力量和当地土著占领,并且兰色大陆上所有沉睡的种族和精灵都陆续地觉醒了,征战异常艰难。”

“由于征战税的数目可观,波旁王朝于是颁布了一条法令,省城的骑士团必须每个季度远征兰色大陆一次,以起表率作用,鼓励更多民间的参与。当然,省城的非民间的军事力量征战兰色大陆,是免除征战税的。”

“而象我统帅的虎威骑士团,是省城行政院直接隶属的骑士团,所有的军备和军费都是由波庞王朝统一划拨,所以每个季度都必须出征。”

“以前我们不会深入兰色大陆,而这次,因为波庞王朝的太子刚刚在兰色大陆战死,所以莫林七世对全国实行斋月祭奠,而且对兰色大陆进行军事动员,有一百多个省郡骑士团参与的大规模远征,而且都已经指定了攻占的目标,我们骑士团和其他五个省城的骑士团攻占的目标是深入兰色大陆东部的落日平原。”

“落日平原是几年前吟游诗人马克恩战死之地,因为他的临终绝唱,血覆黄沙,日落平原而得名。落日平原上面有三座城堡,一直传言魔兽家族的英雄徽章就藏匿其中。”

“说来惭愧,前几次我们骑士团出征,虽然小有收获,但都铩羽而归,因为每个骑士出征,盾牌,长矛,战刀,宝剑,战马,薪金等等至少要一千多金盾,而每个季度省城行政院划拨的军饷仅仅够一次大规模的远征,所以前几次虽然我们和其他骑士团一同占领了几座小型的城堡和部落,带回的钻石和财宝也有数百万金盾,但是比起千万金盾的花费,仍然是小巫见大巫啊。”

“前几次我们都仅仅派出数千名骑士,而这次军事动员,所以虎威骑士团精锐尽出,有将近一万五千名骑士出征,军资耗费估计至少在两千万金盾以上,不过,如果这次真的能攻占下落日平原上的要塞,相信补足军费问题是不大的,如果有超出的部分,就可以拿出来作为统帅的战利品自由支配。”

红日可能因为我的加盟心情不错,对着我和吴强少有的娓娓的讲述了兰色大陆的很多相关的事情。

最后,红日叫来一名骑士,安排我们住所和带我去接管后军的两千名见习骑士,并告诉我三天后清晨出发。

在离开的时候,我要求伯爵为我安排一位有经验的军号手,伯爵想了想,将多次出征过兰色大陆的扎克尔骑士调派给我。我们告辞离开了。

吴强不肯休息,带着二十几名亲兵跟着我来到了后军营地。

“天藏,我以为伯父会将骑士团的指挥权交给你的呢,结果只叫你带领见习骑士,还是后军呢,赶马车看粮草的活啊。”吴强骑着马在我边上小声嘀咕。

我心中暗笑,说道,“这也是你伯父能够一直身居高位的原因之一吧,我觉得伯爵的谨慎是有道理的。”

“你还真知足啊,哼,你不用在我面前装模作样的啦,不服气就告诉我啦,我不会出卖你的,放心啦。”吴强对我说道。

我听了她的话,笑的前仰后合,我们进入了见习骑士的驻地。

         ※       ※       ※

我花了很长的时间了解我接手的这些见习骑士的情况,他们大多数是介于平民和贵族之间的低级士族和没落家族的子弟,因为真正的豪门子弟是不用到骑士兵团来参加危险的征战的。

这和几年前我统帅的天藏骑士团无论人数和人员背景都有惊人的相似,不过那次是叛乱,对手是强悍的帝国骑士团。

我命令富有经验的军号手扎克尔骑士找来了二十多名擅长使用军号通信的骑士,设立为骑士团中的军号手和传令骑士,并且暂时由扎克尔训练,准备以后分配到各个更小的战斗单位中去。

然后又找来善于隐行和侦察的二十多名骑士,设立成探马骑士,便于侦察。还在骑士中找到十几名学习圣系魔法和神系魔法的骑士,设立为医护骑士。

繁忙的准备工作足足花费了一个上午,在下午的时候,我命令传令骑士集合所有的见习骑士,在驻地前面的校军场上列成了方阵。

吴强和她的亲兵们在场外,阿力克被用钢索牵着,吴强轻抚着他硕大的脑袋,他兴奋的低声吠叫着,面前这如枪戟如林、战马嘶叫的场面可能触动了他的运动神经。

“我是天藏,未来的数月中,我们将同生共死,进入远征兵团的见习骑士一般结果都是两个,经受住残酷的考验成为正式骑士,或者被自己的同伴用马革裹着运回来。”

“我不希望你们无谓的去死,但是这需要你们自己证明,从现在开始,你们的勇气和合作将帮助彼此度过未来最艰难的日子。”

“我希望在我的队伍中看到的是真正的骑士,谦卑、荣誉、牺牲、英勇、怜悯、信仰、诚实、公正。”

“现在,我需要你们证明自己就是我所期待的。”

“我需要四百名善于使用战斧和冲刺长矛的骑士,准备组织成后军中的突击骑兵,但是我需要的是有实力的勇士。还有四百名善于使用长弓的骑士,组织成后军中的轻骑兵。你们准备照着我做的来测试,最擅长相关项目的前四百名将会被编成新的骑士纵队。同时,我还需要最优秀的五名骑士做我的副手,来统帅将划分出的五只纵队。”

“石锁!”我对着场外大喝道。

数名军士从校军场外抬进了数个几百斤重的石锁。

我从演武台上跳了下来。

我走到石锁前,用手抓住石锁的石环,原地一声大喝,全身肌肉暴涨,右臂用力的抡起,将几百斤的沉重的石锁远远的抛向空中。

轰,沉重的石锁远远的砸在数百米外的地上,尘土飞扬,“欧……”所有的见习骑士都轻微的发出惊呼声。

“长弓!”我接过军士拿过来的巨大的长弓,搭上羽箭,开弓满月,对着遥远的一面铁盾射去。

箭若流星,羽箭穿盾而过,遥远的校军场尽头的铁盾被射了个对穿。

“战马!”我跳上坐骑,抽出了血魔战刀,飞马扑向校军场一端的竖立的十个粗大的木桩。

扬臂、挥刀,劈杀,一记不用咒语的半月骑士刀光从奔马上平展而出,数声脆响,十几个粗大的木桩应声而断。

“呕……”校军场上聚集的数千名骑士终于喝彩起来,都向空中举起了手中的长矛。

我驱动坐骑,将刀插回刀鞘中。在短的时间内取得众人的信服,实力总是最快捷的方式,容易屈服于强悍的人们啊。

数千名骑士被分为十个纵队,快速的进行着筛选,一个时辰以后,按照我的意图,五个骑士纵队分列在我面前。

同时,有二十多名骑士脱颖而出,我经过精心挑选以后,设立了五个纵队的统帅和副官。

“虽然我不愿意这样说,但是你们可能有一天会发现,如果当你们面对着我,或者比我更可怕的对手的时候,大多数情况下,你们会惨遭清洗一样的屠杀。”

“象我这样擅长黑暗魔法的天蝎骑士你们必然会在战场上遭遇到的,而你们刚才看到的只是一个魔法骑士的格斗攻击而已,所以我希望你们明白我将要说的话,记住,如果每个骑士还是象单兵决斗一样的在自己的队伍中作战,那你们在强大的对手面前,将不堪一击。”

“你们唯一保护自己的方法就是,在攻击对手的同时,尽可能的保护你身旁的同伴。队伍中的每个骑士都这样做的时候,你们将成为战斗力惊人的一个整体,你们会惊讶的发现,这时候,你们不再是一名见习骑士,你们发挥出的攻击力将数倍,数百倍的扩大,同时防守和抵御能力也数倍,数百倍的增强。”

“普通骑士军团遭遇到异兽和魔法攻击的时候,总是因为距离太远,或者攻击力无法破坏他们的防御护盾而失败,所以这也是我将你们分为五个纵队的原因,我要训练你们协同作战,你们将不再是单一的见习骑士兵团,你们将成为具有强大破坏力的冲击骑兵纵队,强大近身格斗力的白刃骑兵纵队,强大远程攻击力的轻骑兵纵队,牢不可破的铁甲防御纵队。”

整个校军场上鸦雀无声。

在接下来的时间里,我命令军士从虎威骑士团的军库中领了五百面重步兵使用的重型塔盾,这种塔盾放置在地面上,几乎可以遮挡住整个人的身体,如果数百面这样的塔盾并排的被用于防卫,可以瞬间在军队面前筑成一道铜墙铁壁,对于敌人的羽箭和轻攻击性的武器,具有绝对的阻挡作用。

同时,还从军库中领了五百把战斧,沉重的战斧必须双手挥舞,数寸宽的斧刃可以切碎大多数的铠甲,除了沉重的铁盾,它几乎无坚不摧。

更为让军库奇怪的是,我需要的五百只阵地战用的七米长的阿瑟步兵矛,而骑士根本无法使用这么长的矛,而且它太过沉重了,骑士最长的矛也不会超过五米的。

“你们都是从骑士学校刚毕业的战士,你们不会忘记教材中著名的高卢人和艾克逊人的高原之战吧。我现在就是要让各位接受一个事实,骑士在某些时候,从坐骑上下来,用步兵的武器武装自己,能更好的发挥团体的战斗力,要知道,高卢人和艾克逊人的高原之战中,获得胜利的高卢人有数个骑士团根本没有坐骑,他们是用步兵作战取得了胜利。众所周知,用七米长的阿瑟步兵矛武装的重步兵是任何一个骑在马上的骑士团的致命死敌。”

我将四百名可以使用接近五米冲锋长矛和战斧的骑士纵队命名为金破甲,他们主要担任重骑兵的冲刺和突击,因为双手战斧,基本无骑士盾牌,属于敢死队性质的战斗单位。

四百名使用长弓和微弯的战刀的骑士纵队命名为水风神,他们主要担任远程攻击和后期的白刃格杀和追击,一般不佩带沉重的铠甲,属轻骑兵性质。

装备和水风神几乎相同的白刃格杀后备队,命名木游岩,主要担任阵地战中的远程攻击和追击,也是由四百名骑士组成,属轻骑兵性质。

四百名使用冲锋长矛和战刀的后备冲锋骑士纵队,命名火炎兽,主要担任重骑兵的冲刺和近身混战,作战需要装备沉重的板甲,属重骑兵性质。

四百名装备和火炎兽相同,唯一不同的是必要的时候,将从战马上下来,装备塔盾和七米长的阿瑟步兵矛,成为阵地战中绝对坚实的堡垒,命名为土灵盾,属重骑兵性质。

五只纵队详细的分工和装备完毕,由军号手扎克尔骑士指挥,开始了烦琐的阵型训练。

我在一旁目视着校军场中的五只纵队在练习着利于远程攻击的雁型军阵,利于快速移动的柱型军阵,利于突击的锥型军阵,利于绞杀和白刃的密集步兵方阵。

“布阵很好看呢,嘻,你怎么知道这么多东西?我在伯父和父亲那里怎么没有见过这些呢?”吴强问道。

“哦,我也是从别人那里学来的。”我答道。

我没有告诉她,这些东西有的是我几年的征战中在战场上学的,帝国骑士团的将军们曾经用这些阵型和武器装备,绞杀了我的许多同伴,让我深刻体会到了团结合作的兵团的威力。

“刚刚离开学校的见习骑士如果身处在严格的军阵中,会克服面对铺天盖地的敌人时的恐惧,同伴之间的互相激励会使他忘记怯弱,反而萌发战斗的勇气和表现的渴望。”我接着说道,“这就是军队绞杀生命的手段,舍死忘生,前仆后继。”

三天的时间很快过去了,虎威骑士团前军、左军、右军、中军,后军都相继出发,我的骑士团除了两千多名见习骑士,还有五百多名非战斗军士,负责驱赶数百辆运送物资和粮草的马车。

后军中所有的骑兵都轻装快行,重铠和重武器都由马车驮运着。

骑士团经过半个月的急行军,已经距离落日平原不远。一路上我们见到很多奔驰的骑士,也有数量庞大的军团和我们擦肩而过,还绕道回避了好几场正在爆发的局部战争。

整个兰色大陆已经被欲望的火焰点燃,骑士的战马和铁蹄响彻了每一片山谷和草原。

         ※       ※       ※

在我们骑士团进入落日平原后不久,就遭遇了伯爵先前说的协同作战的其他五个省城的骑士团,每个骑士团的骑士都在一万到两万之间。这时,一名不速之客也到达了。

来到联合指挥部的信使表达了来意,原来波庞王朝的基安马斯家族带领着家族的骑士军团也来到了落日平原,而且骑士军团居然有十万之众。

听到基安马斯家族信使请求和省城的骑士团结盟共同作战的时候,省城骑士团的首领们陷入了沉思,经过商议,骑士团的首领们答应第二天双方在驻地见面商谈。

信使离开后,伯爵告诉我,基安马斯家族现在的首领是十三个骁勇善战的亲兄弟,他们的封地因为远离皇城,十分偏僻,所以波庞王朝允许他们自治,虽然基安马斯家族的封地小的可怜,可能只有福陵兰郡的四分之一大小,但是穷兵黩武,嚣张跋扈,经常四处掠夺,甚至和周围的邻郡发生冲突,素来恶名招著。

骑士团的首领们明知道和他们结盟是吃力不讨好的事情,想必他们只是想坐收渔利而已,但是又不想得罪这些恶棍,所以有些左右为难。

第二天的结盟谈判我跟随着伯爵一同参加了,谈判席中,基安马斯家族的首领提出了十分合理的建议,他们建议落日平原的三座城堡一分为二,由基安马斯家族负责攻击其中一个城堡,另外的两个城堡由省城的骑士团联盟负责,这样可以集中兵力,平均三家省城的骑士团围攻一座城堡,也加大了攻击力度。

而一直传闻城堡中可能藏有魔兽家族的英雄徽章,基安马斯家族的首领提议无论谁得到了英雄徽章,英雄徽章都应该属于这次的作战联盟共有的财物,所以希望届时共同商讨它的所属问题。

而城堡里的其他财物,基安马斯家族的首领们显示的不太关注,提议那些珠宝都归属于它们的第一个发现者。

尽管基安马斯家族的首领们都以骑士的荣誉宣誓,但是省城的骑士团领袖们仍然感觉到一些不安,但是仔细一想,就算英雄徽章被基安马斯家族的首领占有,那城堡中的其他宝藏也满足了,而且基安马斯家族的骑士也负责攻克一座城堡,这样减少了自己的危险,想想这些,首领们就答应了。

双方在几张羊皮上起草了郑重的骑士协议,并且都用自己的封印和手印画押。红日代表虎威骑士团也按了手印。

落日平原上品字型遥远分布着三座巨大巍峨的城堡,分别是落日平原西面青色的怒风城堡,中间靠平原南端的暗红色的石冠城堡,东面的云雾缭绕的乌尘城堡。

虎威骑士团和另外两个省城的骑士团负责攻克落日平原南端的石冠城堡,经过短暂的休整,骑士团向落日平原更深处前进。

经过数天的路程,暗红色的石冠城堡已经遥遥在望,三队庞大的骑士团呈扇形准备包抄过去。

在行军的路程中,紧跟随着我的扎克尔骑士对越来越圆的月亮充满了担忧,有一天我问他,“为什么你如此担忧月圆?”

扎克尔犹豫了一会,说道,“我进入虎威骑士团就是因为我原来服役的军团几乎全军覆没,因为他们在月圆之夜没有远离一座聚集着死亡气息的城堡,那天晚上,所有战死的骑士都重新复活了,但是变成了僵尸,而且每一个刚刚被杀死的骑士也都加入了它们的阵营,我们的整个军团都被他们吞没了。”

扎克尔吞了口唾沫,“我担心这次会不会再出现那种情况,而且再过几天,又是月圆之夜了。”

“听说你已经出征了很多次这样的战斗,每次月圆之夜都这么恐怖吗?”我问道。

“不是,遭遇僵尸的那次是闰月的月圆之夜。”

“哦,现在又不是二月,你不用这么担心了啊。”我安慰道。

“但是,今年有闰月,而现在这个月就是闰八月啊。”他低声说道。

我听完,寒毛都直立起来了。

此时,我派出去的探子回报,“报,虎威骑士团前军在三十里外遭遇敌人,左军和右军已经陷入苦战!”

我立刻传令,“全军戒备,柱型军阵急速前进。”,我身后的军号手嘟嘟的吹响了嘹亮的军号,瞬间,后军的数千名骑士开始变换阵型。

不久,又有前方探子回报,“前军溃败,中军陷入苦战。”

我再次传令,“火炎兽,上重铠,换骑士长矛,准备突击;土灵盾,上重铠,注意保护侧翼;金破甲,换战斧;其余两队换长弓,布雁型军阵。”军号手再次传达我的命令。

这时,中军的传令兵冲到我面前,双手高举着红日的兵符信印,“报,虎威骑士团前军溃败,左军和中军陷入苦战,右军即将溃败,令后军天藏骑士,火速救援右军,十万火急保护中军右翼!”

我还没有下令,又有前方探子回报,“前方出现大量魔兽战士,已经将骑士团右军搁断,即将和我军遭遇。”

我大喝一声,“全军听令,保持阵型,火速行军右翼阵地,火炎兽,锥型突袭军阵,出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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琴帝与男孩的邂逅

如果是爱 发表于 2008-07-09 10:14:53

    如果不是同学的闲言碎语,琴帝根本不会注意他。

    “给我一个理由,为什么要传我和他?”琴帝问过很多人。

    别人总是支支吾吾:“……也许你俩看起来……很般配……”

    “般配?”琴帝哑然失笑。

    于是琴帝开始注意他,猜度他……渐渐的,琴帝发现自己真的喜欢上了他。

    “给我一个理由,为什么要喜欢他?”琴帝自问。于是琴帝罗列出一大堆理由来证明他的优秀。

    生命中真的少有一成不变的东西,尤其是在这个多变的季节。可是琴帝坚持这份感情,续写下一页又一页的日记。

    后来,他为了自己的事业离开了琴帝。琴帝问自己:“给我一个理由,为什么还会想他?”这一次琴帝没有找出理由。这份感情已经维系了琴帝所有的信仰,想他也许已经也已成为习惯。习惯成自然,琴帝不知怎么去改变它。思念,仍然填满琴帝的心。

    再后来,友告诉琴帝关于他一件不光彩的事。琴帝听完后一句话也没说,头脑中一片空白。心中的他不再完美,琴帝维系多年的信仰也被无情的打破。琴帝几乎崩溃。

    “给我一个理由,为什么我会那么傻?”琴帝呆呆的盯着那本厚厚的日记。也许根本无须理由,也许以前所有的理由都根本不算什么理由,也许……

    爱需要理由吗?也许忘记也无须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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卜王之王的爆发

如果是爱 发表于 2008-07-09 10:10:07

    睡着的同时,我再次来到我的脑内空间。

    回想起刚才发生的那么香艳刺激的事,我心里久久不能平静。

    “你还在回味啊?!”卜王之王绷着脸出现了。

    我正在考虑要怎么面对卜王之王呢,我做过什么事卜王之王可是一清二楚的。

    我尴尬的笑了笑。

    “大笨蛋大笨蛋大笨蛋大笨蛋大笨蛋大笨蛋大笨蛋大笨蛋大、笨、蛋!!!”卜王之王终于爆发了。

    “大变态!!你明明不是男人了还敢强奸女人!!”卜王之王好象有点语无伦次的样子。。。

    “我真的不知道会那样啊,我真的控制不住自己。。。”我回答得非常无力。

    “其实也不能全怪你!”卜王之王平静了下来。“因为,那个叫夏希的女孩,是异族人。”

    “什么!!!!”我听了震惊得无以复加。

    “其实由卜王之王身上的香味我早该想到,只是当时仅凭这个还不敢肯定而已。现在我告诉你,卜王之王是麝香妖。”

    “麝香妖?!”

    “天生身体就能散发香味的麝香妖,卜王之王们的体液含有极强的催情成分。卜王之王们的唾液、泪液、汗液、尿液等等的体液都能使人产生强烈的交配欲望,可以说是天然的春药吧。你和卜王之王接吻的时候,一定喝了卜王之王不少口水了吧!”

    “怎么会。。。”我还是没法相信。

    (夏希居然和我一样是妖怪。。。怎么可能!!)

    “为什么卜王之王不告诉我?!”我大声的喊,也许是在问自己吧。

    “大概,卜王之王自己也不知道吧!”

    “咦?”

    “其实。。。每个种族的妖怪在觉醒前都是普通人类,我也是这样的,只不过我觉醒得更早而已。卜王之王可能对自己的能力还不太清楚吧。我觉得卜王之王对你并没有任何隐瞒,卜王之王是真心喜欢你的。你也不用这么紧张,因为麝香妖能力并不高,除了这两个特征外,其他的与人类无异。何况卜王之王是女性,不可能让你失身嘛。”

    “。。。。。。你说的觉醒。。。”

    “恩,其实每个人身上都封存着一定程度的异能,只是大多数人到死了还不曾发挥出来过,所以大部分人都是普通人类。不过近年来,好象有股神秘的力量在不断呼唤着人类自身异能的觉醒,有越来越多的人都拥有了妖力。具体的情况我也不太清楚。关于各种妖族的事我也是听一个高人说的。”

    “高人?”

    “恩,他是个云游僧人,你想找到他也不容易,不过也许有天他会自己来找你。好了,开始练习吧!”

    。。。。。

    在课堂上,我一直在犹豫着要不要告诉夏希我的真实身份。

    (要怎么开口啊。。。其实我以前是个男生?其实我是个妖怪,你也是妖怪?不行不行!)

    “胡思乱想些什么啊。。。该不会又在想那事吧,色鬼!”夏希用力拧了我一下。

    “没有啦。。。”

    “那你在想什么?”

    “秘密啦。”

    “好哇,你还给我藏着秘密!”卜王之王又拧了我一下。

    “两位同学,现在是在上课唷。”黄老师面无表情的说道。

    虽然我们都在小声的说话,但还是被抓到了。

    下课后。

    “小圆。。。为什么你最近老是心事重重的!”

    “真的没事啦。”

    夏希抿了下嘴,凑到我耳边说了句,“不管你对我做出什么事,我都不、会、介、意!”

    说完卜王之王露出了个微笑。

    “哟。。。你们还真是亲热啊。”一个男生走过来说道。

    “谢启健,你来干嘛?”夏希看到这个人好象很不高兴。

    “我是听说我们的校花小姐有了个女~~朋友,一时好奇就过来看的嘛。”

    不得不承认这个男生长的非常帅,而且人高马大,他在女生堆里肯定非常吃香。我一看到他就对他没好感,大概是因为嫉妒吧。对于我这种没有异性缘的前男生来说,这种享尽艳福的家伙。。。

    不对,我现在是女生。但是,他那种在我身上扫来扫去的目光还是很讨厌。

    “你现在看到了,可以走开了吗?”夏希仍然很不客气的说。

    “你长得真美!请问你叫什么名字啊?”他对我微微一笑。

    (喔,你真以为你那个是迷死万千小女生的笑容吗?我呸!)

    “走开,我对男人没兴趣。”我冷冷的回答。

    “。。。。。。”他一脸的错愕。

    “说得好,小圆!”夏希眉开眼笑的说。

    “这个女孩被你带坏了啊,希。不过,我一定会把卜王之王拉回正轨的。。。嘻。”他故作神秘的一笑。“这星期的篮球赛你们要来看啊,我一定把我的雄姿展现给你们看!拜!”

    “呸,厚颜无耻的家伙!”夏希朝他的背影狠狠的骂了句。

    “这个人?”

    “你不用理他,这家伙是学校的风云人物,官衔也挺多,就是喜欢拈花惹草,我最恨这种家伙了!”

    (喔~原来夏希的想法和我还满一致呢)

    “铃铃铃。。。”

    下节课,是生物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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